风暴中的合盛硅业:一场董事长与原总经理离奇的股权纷争,亲属发声!

发布日期:2023-12-07 10:47    点击次数:158

专题:合盛硅业风波: “要挟”嘉兴政府抓捕前总经理 上交所发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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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 新浪财经 刘丽丽

  11月12日,合盛硅业原总经理方红承家属在微信公号中发布一篇《实名举报浙江千亿富豪罗立国:以搬迁上市企业要挟市领导干预司法、陷害忠良》的文章,实名举报合盛硅业董事长罗立国以搬迁上市公司要挟市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导致方红承及其兄弟方红兴被关押至今。经检察院数次退回补充侦查,计划于11月13日由平湖市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但目前该案件进入了很不确定的阶段。

  新浪财经获悉,从13日上午就开始的庭前会议,陷入争议困局,14日又开了一整天。因为庭前会议没有结果,开庭也再次推迟。

  方红承的亲属对新浪财经表示,11月14日,他们先后到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递交了异地管辖申请。11月15日,分别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递交了申请对方红承案指定异地管辖、排除干预的材料,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递交材料,请求省检察院敦促法院指定嘉兴以外的法院管辖方红承案。

  而该案件背后的复杂背景和重重疑点,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异地管辖之争背后的11天搬迁疑云

  据方红承亲属透露,这次庭前会议之所以旷日持久,主要是管辖权问题的争论。

  方红承的妻子孙丽辰和方红兴的妻子徐炜在申请材料中表示,股权纠纷二审诉讼是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本案刑事案件与股权转让民事纠纷之间“属于同一法律事实或者有牵连关系”,本案如果继续由平湖乃至嘉兴的司法机关管辖,必将导致嘉兴两级法院的刑庭审理与民庭审理结果之间的严重冲突,案件之间存在着非常直接且密切的利害关系,因此嘉兴的司法机关均不宜对本案行使管辖权。

  孙丽辰在网上实名举报后,该事件继续发酵。上交所给合盛硅业发了《监管工作函》,13日,合盛硅业发布澄清公告,否认要挟政府,称公司一度考虑从嘉兴迁出是因为嘉兴生产基地以化工生产设施为主,办公条件有限,原办公场地无法满足需求,因此在浙江慈溪购置“恒元广场-A座”大楼作为管理总部,并计划将办公地址迁至慈溪。后续之所以没有迁走,是因为“维持相关资质登记”,因此终止执行迁址,并取消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信息都已公开披露。

  方红承亲属梳理了时间表:合盛硅业董事长罗立国在股权诉讼中接连败诉后,于2022年5月28日发布公告,公布“变更公司住所”等事项。2022年6月8日,合盛硅业又发布公告取消原定于6月13日召开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股东会。也就在6月13日,方红承被传唤并拘留,6月14日被监视居住。

  他们认为,住所搬迁对于一般企业来说都是重大事项,遑论彼时市值上千亿的上市企业,这样的重大事项短短11天就“变脸”如同儿戏,也因此希望由嘉兴市以外的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合盛硅业原总经理方红承)(合盛硅业原总经理方红承)

  

  离职高管创业和股权之争

  “在合盛硅业工作期间,我以两种方式获得了少量合盛硅业股权,我离职后,罗董(注:指合盛硅业董事长罗立国)一直想让我放弃股权,我认为既不合情不合理,更不合法,双方因此产生了纠纷。”合盛硅业原总经理方红承在公开信中这样说起股权纠纷的事。

  方红承表示,经过嘉兴港区管委会出面协调,自己多次让步,沟通无果,且罗立国方面假冒自己签名,非法将持股平台法人代表变更为他人,因此不得不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就两笔股权于2021年4月25日和2021年4月30日分别向杭州市仲裁委提起仲裁和平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又于2021年10月13日就对方冒名变更法人代表向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中,方红承与罗立国股权转让纠纷案,2022年2月23日杭州仲裁委裁定罗立国在二十个交易日内将340676 股合盛公司股票交易扣完相关税费后支付给方红承,同时支付方红承2018至2020三个年度股票分红。同年5月23日,杭州中院驳回罗立国要求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这个案件判决后还没有最后解决。方红承亲属对新浪财经表示,目前方红承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还处于待执行阶段。

  合盛硅业则在公告中表示,杭州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支持方红承要求确认股份归其所有的请求,因方红承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裁决解除双方协议;酌情按照实际服务时间裁决方红承享有40%的权益:要求公司董事长罗立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扣税后支付给方红承,如未减持则以相应金额补偿。公司董事长罗立国已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法院尚在审查之中。

  方红承坦言,从合盛硅业离职后决定自己创业,2019年合资成立了由自己控股且和合盛硅业没有竞业关系的浙江香林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赢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其中,赢科主要生产高端特种有机硅材料,与华为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为华为提供进口替代高端有机硅材料。

  他表示,“罗董不愿意将已判决的股权支付给我,因为担心我将来会成为合盛强有力的竞争对手(我家人朋友去向他求情时,他曾明确表达过这个意思),在公安明确撤案,股权纠纷的结果基本明了,且罗董得知我将和另两家企业合作在山西、四川进行产业链布局的情况下,便恼羞成怒。”

(合盛硅业董事长罗立国)(合盛硅业董事长罗立国)

  

  家族企业里危险的生意

  “其实是罗立国决策干的,然后方红承配合他,危险化学品是工厂必须要处理的一个副产品。”方红承的亲属这样说起方红承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案件的直接原因。

  方红承本人则这样说起此事。他表示,2006年合盛硅业获批在嘉兴港区分二期建设12万吨/年有机硅单体项目,其后一期、二期分别于2007年、2010年建成投产,马上就面临了有机硅市场持续低迷期,而且需要对已建成装置进行改建、新建。

  “但对刚建成且全部涉及危险化学品和环保排放的装置进行改扩建,如果按正规流程进行审批,一方面审批时间很长,有些项目当时还通不过审批。另一方面,在现有装置中改造新建,监管部门会要求全厂停产才能进行,而这些都是当时的合盛硅业不能承受的。”方红承称,曾多次向罗立国提出这方面的风险和担忧,但权衡利弊后,罗明确要求当时所有围绕产量提升、工艺优化、环保处理等新建改建项目一律不审批、大干快上,和市场抢时间以渡过难关。

  关于“未经董事会同意”的指控,方红承坦言,事实上,当时合盛并没有真正实行的项目论证、审批流程,所有项目都是集权式家族企业典型的“老板拍板”,而且当时的董事会成员都是家族成员,没有论证和审核的能力。

  “这些项目无论是技术引进、专家咨询、设备采购安装等都需要投资、要付钱。而我虽为总经理,但我一直没有任何费用支出的最终审批权(最终审批权为罗董或其弟弟或其女儿),且公司的出纳是罗立国小姨子,我根本没有条件去所谓的擅自建设。”他说。

  合盛硅业的副产品低沸物的化学组成复杂,方红承称,2006年浙江省省环保局的环评批复就已经明确将低沸物定性为危险固废,只能焚烧处理或者花钱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而低沸水解装置是将低沸和水反应生产水解油的装置。水解油属于危险化学品,而且十年前部分组分不能定性,也属于危险废物。

  他表示,“事实上合盛硅业至今获得完整审批手续并经环保验收的有机硅单体规模只有12万吨/年,所谓的20万吨/年仅仅是在港区经济发展的备案(为了公司上市政府协调后办理的)。”

  关于其弟涉案的情况,方红承谈到,其弟方红兴当时给合盛提供了许多帮助,在帮助“低沸水解油”项目中,发现其中有商机,在罗立国允许并鼓励的情况下,冒着不合规风险从事相关业务,并获取了一定利益。

  “事实上,合盛硅业嘉兴公司在2022年之前一直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品种》,合盛硅业嘉兴公司“水解油”(合盛硅业自己命名的危废物)装置于2011-2012建设,违法时间长达10年,合盛硅业2012—2020年“水解油”的销售就达到4000多吨(之后也在一直销售)。”方红承家属在针对合盛硅业澄清公告的声明中则表示,合盛硅业的澄清公告称,合盛硅业两家子公司均已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品种》,这是进一步欺瞒、误导公众及上交所、证监会等有关部门。

  从目前各方情况看,案件进入了胶着状态。“庭前会议不会开了,开庭时间现在还不知道”,合盛硅业前总经理方红承的亲属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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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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